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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荥阳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1-11 09:15 

为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我市农村土地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切实保障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持续健康投资农业,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城乡要素有序配置,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市农委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荥阳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2月11日前反馈至荥阳市农委农村经济改革科。

邮寄地址:荥阳市繁荣街与惠民路交叉口荥阳市农委农村经济改革科。

邮编:450100

电话:0371-64665299

邮件地址:xynjz@126.com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荥阳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的起草说明

 为鼓励和规范工商企业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切实保障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持续健康投资农业,有效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城乡要素有序配置,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农委起草了《荥阳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在我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下乡租赁农地虽然一方面可以带来资金、技术和先进经营模式,加快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但另一方面,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地,也加剧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存在不少风险隐患。2021年新修订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2021年10月18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全省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方案》(豫农文[2021]309号)中再次提到县乡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工商资本流转耕地审查审核职责,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出台《通告》的政策依据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

(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三、制定《制度》的程序说明

为加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探索建立程序规范、便民高效的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一些工商资本到农村流转土地后搞非农建设、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等问题,按照王市长批示,市农委起草了《荥阳市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审查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

四、《制度》的主要内容

《制度》包含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审查审核坚持便民便企、农地农用、护权护利原则;二是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户承包地审查审核制度,包含工商企业流转土地的准入资质、审查审核内容及程序;三是建立经营风险防控制度,保障工商企业投资农业的合法经营权益、维护农民流转土地的合法收益权益,加强工商企业的经营风险防控;四是建立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包含土地流转片区价格指导、合同分级备案规范化管理、流转土地经营动态监管;五是强化工商资本租赁农地事中事后监管。

          

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