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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月份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1%
来源:荥阳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8-23 09:54 

1-7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5亿元,同比增长9.1%,总量居郑州六县市第4位,增速高于上月0.5个百分点,居第5位。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平稳增长

1-7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9亿元,同比增长13.9%。其中烟酒类增长21.7%,日用品类增长34.9%。

二、居住相关类商品零售额快速增长

1-7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在家居建材市场居然之家开业因素的带动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9181万元,同比增长92.2%。其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增长4.7%。

三、交通类商品销售下滑

1-7月,受汽车市场基本饱和等因素影响,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交通类商品实现零售额4.5亿元,同比下降16.2%。石油及制品类同比下降8%。

四、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良好势头

1-7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娱乐体育类实现商品零售额2226万元,同比增长16.4%。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8.9%,书报杂志类同比增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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