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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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4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荥政办〔2007〕31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和市场供应,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切入点,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为前提,以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为基础,以完善检测体系为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农业标准化生产。市、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扩展工作领域,把推广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包装等标准化技术作为新时期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我市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基地)建设,扩大标准化示范区(基地)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市、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化合作经济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
2.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管理,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加大农业投入品市场的执法、监督、管理力度,严格高残毒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推进现代流通方式,鼓励采用连锁经营等形式,提高优质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力推广安全高效农药、兽药、激素、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加强我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的例行监测及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加大跟踪督查力度,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农业生产基地、经营企业加强管理。各农产品生产基地、经营企业要建立自检体系,确保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结合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或生产小区为单位,建立并完善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购买台账制度。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建立完备的质量安全档案记录和实行农产品标签标识管理。把产品标签与农产品认证标志、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等结合起来,逐步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创新。深入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检测和风险评估等技术创新,不断探索新技术、新方法,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运用多种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各级干部和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一是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确定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建立农产品质量管理队伍。二是加强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建设,以农技推广部门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补充,培养建立一支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要确定1—3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要确定一名内检员,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四是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安全生产技术等知识培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能力。
3.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尽快建立产地(包括养殖场、养殖水面)环境监测与评价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结合“三品”认证,划定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适宜产区和限制产区,加强我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
4.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教授研究制定我市农业地方标准、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体系,把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作为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工作,并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场(养殖场)为基础,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5.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充分利用现有的检测力量,整合相关职能部门检测资源,完善监测检验手段,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市农业局要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项目建设,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点建设,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技术手段,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信息平台,形成检验监测工作联动、检测资源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体系。
6.加强农产品“三品”认证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农业部门组织,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申请的原则,运用“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方式,加大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品”认证工作力度。同时,依法实施“三品”、“产地环境”等标志管理,加强获证农产品的产地、产品抽查检查。
7.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不断更新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农业企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业标准化实施等方面的作用。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维,建立政府主导、行业协同、公众参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
四、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门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建立“通力合作、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二是建立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度;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四是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和部门配合,形成制度管人、工作管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主题词:农业 质量 管理 意见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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