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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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4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荥政办〔2008〕6号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荥阳市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荥阳市2008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不断增加,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日益增多,截至2007年,全市共有电梯 50部,锅炉192台,压力容器154台,行车1270台,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其他设备数量也不断增加。为切实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市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以及各乡镇、街道主管负责人参加的荥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各乡镇、街道应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可视具体情况设在安检办或工业办,各社区和村委会设立专职安全监察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
(一)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组织领导、组织实施监察工作,负责对重大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情况数据整理,信息反馈,以及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和协调,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动态现状和重大事项。
(三)各乡镇、街道:负责特种设备的普查登记、日常巡查及监管,及时发现违章使用(生产)情况和事故苗头,提出整改意见,并上报有关情况,组织实施对隐患设备的拆除。
(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计划的落实和调整,组织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大型活动和专项行动,下达隐患设备拆除指令。
(五)市质监局:负责宣传贯彻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对各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给予技术指导和配合,对违法使用(生产)特种设备的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六)市工商局:严把登记年审关,确保工业、商业、服务业、企业不出现违法使用(生产)特种设备现象。
(七)市公安局:对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过程中,出现的妨碍执行公务行为予以打击;对违法使用(生产)特种设备酿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八)市监察局:负责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监督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4月30日以前:集中开展锅炉安全专项整治。
(二)5月1日——8月31日:集中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游乐设施专项检查。
(三)9月1日——12月31日:对压力容器、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气瓶充装点进行专项整治。
重大节假日前10日对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
四、监察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生产)单位是否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明确专(兼)职监管人员。
(二)特种设备是否有使用登记证。
(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年检,是否存在年检不合格,未经整改在用。
(四)特种设备操作工是否持证上岗。
(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张贴。
(六)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制定了安全应急预案。
(七)电梯使用单位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安全检验标志是否固定在电梯的显著位置。
(八)锅炉使用单位是否存在私自改装情况。
(九)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叉车和压力容器监管的安全事项是否完备。
五、应急处置
发生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街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向上级如实报告情况,并到达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领导小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事故调查。
六、严格奖惩制度
按照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按时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全年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乡镇、街道,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对完成任务较差,且出现安全事故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于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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