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我市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荥政办〔200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力推进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妥善解决骨灰安放问题,本着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目的,现就加快我市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十七大和全国十二次民政会议精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关注民生,利民惠民,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完善殡葬设施,解决骨灰安放问题,促进节约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利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282个村(居)委会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任务,确保全市居民亡故火化后骨灰存放使用。2008年全市建成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58个。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健全组织,充分动员(6月24日—7月3日)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工作,成立领导组织,由行政正职负总责,明确一名副职主抓此项工作。要把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制定措施,作为一项惠民工程,抓好落实;要组织召开村级干部会议,传达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动员,打牢村级干部思想基础。
(二)合理规划,制定方案(7月4日—7月10日)
各乡镇、街道要本着“节约土地,因地制宜,按需建设”的原则,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一村(居)委会建一处或相邻几个村(居)委会联建一处的方式,制定出本辖区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方案,将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规划建设成为集骨灰存放、祭奠、丧事集中办理为一体的殡仪服务场所。建设的方案于7月10日前报荥阳市民政局公墓管理科(电话:64627877)。
(三)加强宣传,转变观念(7月11日—7月31日)
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标语等多种形式,在本辖区特别是有建设任务的村,广泛开展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宣传工作,为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营造社会氛围。宣传引导工作要贯穿于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工作全过程。
(四)因地制宜,实施建设(8月1日—11月20日)
各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落实辖区内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任务。一是可以选址荒山、荒沟、瘠地、废弃地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公墓。二是利用闲置的民房、学校、村室、企业厂房,通过改建、改造建设公益性骨灰堂。三是人口集中的城区、镇区可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公益性骨灰堂。
四、督促检查,考核验收
市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定期对全市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11月底由民政部门对2008年全市58个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情况全面检查,做好迎接郑州市验收准备工作。凡经郑州市验收不合格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确保按质按量全面完成2008年全市50%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任务。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