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
制售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种子化肥
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荥政文〔2008〕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制售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种子化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
制售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种子化肥
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的紧急通知》精神,扎实推进农业部《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严厉打击制售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种子化肥的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市场整顿,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保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根据国家农业部、省政府、郑州市政府领导指示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郑州市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业部发布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涉农法律法规,以源头治理、大要案查处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种子化肥的违法行为,促进我市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奥运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集中行动,使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违规销售高剧毒农药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得到查处和曝光,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三、整治重点
我市重点整治工作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经营门店及制售甲胺磷黑窝点。
(一)种子方面
查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经营违权品种;是否经营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的品种;是否变相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审定通过的农作物种子;是否经营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种子;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是否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的种子包装和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标签内容和品种是否一致;查种子广告是否经过审查批准,是否有虚假宣传广告误导农民现象;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或变相使用、伪造、假借生产许可证行为以及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种子行为;严格查处乱委托、乱挂靠、乱设点现象。
(二)农药方面
以农药生产企业和流通市场的农药质量和标签检查为重点,继续开展制售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农药使用行为的检查力度,主要查处以下几个方面:以非农药冒充农药或者以他种农药冒充此种农药;所含有效成分与登记标准的标签不符;质量与农药产品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超过质量保证期并失去使用价值的;违反农药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农药产品标签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的行为;违反农药证件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肥料方面
查处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肥料产品;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肥料产品,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肥料产品;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
四、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行动”分两个阶段进行,自7月16日—10月10日。
第一阶段:集中清理阶段(7月16日—9月30日)要针对我市存在的的问题,对我市各乡镇、街道的农药、种子、化肥经营门店开展拉网式清查,重点清理打击被群众多次投诉举报的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以及制售甲胺磷黑窝点。彻底捣毁非法生产违禁高毒农药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的黑窝点,坚决取缔非法销售的经营单位和摊点,杜绝生产、销售环节中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种子、化肥的违法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农资市场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让农民群众买上“放心农资”。
第二阶段:总结工作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这次“集中行动”的经验教训,写出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国家农业部和省、郑州市领导就严厉打击制售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行动,彻底清查,认真整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支持奥运,确保市民餐桌安全,维护我市良好形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市成立了严厉打击制售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种子化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和祥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瑞敏、市农业局局长李本栋、农业局党委书记王长青任副组长,公安、工商、质监、财政、畜牧、供销等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见附件)。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整合执法力量,采取集中办公,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确保这次集中整治活动打击有力,有效地开展。
(三)重拳出击,依法查处
要严肃查处举报案件,做到“五不放过”,坚决打击大案要案,遏制源头。要加强对非法生产、加工、储存剧毒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资的企业和窝点的查处,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农资行为,尤其是制售高剧毒农药的黑窝点要决不手软,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按照农业部、公安部《关于在农资打假中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重拳出击,彻底端掉产销“毒”窝,切断“毒”链,堵源截流,净化农资市场。
(四)集中行动,确保成效
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选准切入点,找准突破口,采取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优势兵力,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各种违法经营农资行为,确保“集中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附件: 荥阳市严厉打击制售高剧毒农药和假冒伪劣种子化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荥阳市严厉打击制售高剧毒农药和
假冒伪劣种子化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王和祥 副市长
副组长: 杨瑞敏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本栋 市农业局局长
王长青 市农业局党委书记
成 员: 杜 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闪自忠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红伟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赵 跃 市财政局纪委书记
王书召 市畜牧局副局长
赵丽娜 市供销社副主任
宋晓燕 市农业局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王长青兼任(联系电话:6025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