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排行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信息
  •  ◎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荥阳市人民政府 > 政务信息 > 政府文件 > 荥政文 > 正文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荥阳市深入推进乡镇办事处“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8
        

    荥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荥阳市深入推进乡镇办事处

    “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的意见

    荥政文〔200814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各乡镇、街道“第四级”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城乡火灾防控基础,我市决定深入推进乡镇办事处“网格化”消防管理(以下简称“网格化”管理),现提出具体意见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推行“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各乡镇、街道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乡镇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网格化”管理的内涵和模式

      “网格化”管理是以各乡镇、街道为一个基本单元,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实时掌握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及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消防管理全面覆盖和动态监管网络。

      (一)建立消防管理三层网格化工作模式。1.构建以各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成立消防工作组织,明确主管部门和1名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辖区消防工作。2.构建以社区、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的 “中网格”。强化村(居)委会制定防火公约、开展防火检查、进行消防宣传的责任意识。3.构建责任片区“小网格”。确定片区工作人员,加强日常检查,积极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二)建立“四抓三防两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即各乡镇、街道抓总、社区(村)抓面、派出所抓片、巡防队抓线;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居民群众落实法定义务,建立总、面、片、线相结合的基层火灾防控体系,对火灾隐患和初起火灾进行动态防控。

      (三)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各乡镇、街道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双月联席会、联户联防、考评奖惩等工作制度。

      三、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领导

      要按照“政府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消防主动协调、社区(村)履行职责、单位自主负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逐级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形成相互衔接、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以行政正职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安监办、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中心学校、工业办、村(居)委会主任、辖区重点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二)各成员单位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明确并依法履行消防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要至少明确1名干部专职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各社区、行政村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四有”(即“有专(兼)职消防队员、有固定执勤场所、有执勤车辆、有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市财政部门要对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正常的办公、消防车辆装备维护和购置等经费给予保障。

      四、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责任奖惩制度。各乡镇、街道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实行半年督办和年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乡镇、街道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工作“网格”划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片包干,蹲点“网格”,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拓展隐患排查覆盖面,消除火灾防范空白点。各“网格”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公安派出所要严格落实每周一查制度,将辖区内“城中村”和设在城乡的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旅馆、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纳入监管范围。

      (三)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制度。各乡镇、街道每月要组织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通报检查情况,对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研究处理。对检查出有火灾隐患而未及时整改的单位,移交至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理。实行市消防部门联系各乡镇、街道工作制度,定期指导工作开展。

      (四)建立健全宣传教育制度。市消防部门要每半年对各乡镇、街道安监员和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切实提高其排查处置火灾隐患的能力。各乡镇、街道每月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广泛动员各基层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和农村居民家庭、楼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并结合辖区单位特点和火灾高发时期,适时开展针对性宣传。

      (五)建立健全群防群治制度。各乡镇、街道充分整合安监办、公安派出所和社会综治等消防监管力量,深入开展以“户户联防、部门联查、片区协同”为主要内容的区域联防工作,采取户包户、店包店、部门包路段等形式,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互联互防,积极构建“安全共享、风险共担”的工作格局,实现消防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五、强力推动“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网格化”消防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层层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试点引路,强力推进。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试点。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加大推动力度,加快推广进程,确保7月底前 30%的乡镇、街道实行“网格化”管理,年底前50%以上的乡镇、街道要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推进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各乡镇、街道要将“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与“平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进一步强化城乡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要把消防工作纳入村(居)委会建设内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街(点)创建活动,提高村(居)委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深入贯彻《河南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十个一”工作标准,健全农村消防工作组织,完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全面提升农村抗御火灾能力。

     

     

                   荥阳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四日

    信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版权所有 荥阳市人民政府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版面内容及版面设计
    维护: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荥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1-64673888
    豫ICP备050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