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
(二)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三)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安排。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
(四)负责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和办事处报送的请示、报告等文电,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和办事处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和办事处对上级政府和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和政务信息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服务;负责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网络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总体规划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十一)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负责政府和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核与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代表市政府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指导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代理市政府的行政、民事诉讼和仲裁案件,代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案件等;代表市政府对全市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市政府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争议;负责组织综合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二)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和城市防空袭预案;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专用信号和警报设施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防空袭警报试鸣;参与组织制定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外事侨务工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值班、应急值守和市长电话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各乡镇和办事处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市地方史志编纂、乡友联谊和机关事务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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