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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荥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5-06 09:05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应急基础能力,按照市主要领导要求,我们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给合我市实际,荥阳市应急管理局草拟了《荥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疫情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方式向荥阳市应急管理局反馈意见和建议。

反馈时间:2022年5月6日至5月13日

联系电话:0371-64662585

电子邮箱: dizhenju@163.com


荥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4月8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要求,我市起草《荥阳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目标任务:2022年底前优先完成荥阳市人民公园、荥阳市党建公园2处Ⅰ类应急避难场所;荥阳市人民广场、荥阳市刘禹锡公园2处Ⅱ类应急避难场所。2022年底前各乡镇(街道)结合党群服务中心,逐步在每个村、社区至少建成一处应急避险点。主城区到2022年底前,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要全部达到2平方米以上;到2029年底前,人均避难场所面积要全部达到3平方米以上。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主,远近结合、覆盖面广、设施配套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方案明确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 21734—2008)和河南省《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DB 41/T 1754—2019),对新(改、扩)建学校、公园、绿地、体育馆等场所,有效利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应急避难场所选址要求的必须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资金纳入工程项目总预算中,做到同规划、同施工、同建设;对不需进行较大改造就能达到应急避难场所标准要求的学校、公园、体育场馆等场所,要充分利用其供水供电、音响广播、通信等原有设施设备,加快场地改造和完善应急设施配套,使其达到避难避险要求;对已建但尚未达标的应急避难场所,进一步完善通信、供水、供电、排污、救护、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和相关标识设置。建成的应急避难场所,必须划定各类功能区,编制应急设施位置图,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方案明确建设资金来源:将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纳入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实行属地化建设、管理、演练,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根据设备运营实际需求保障运维经费,应急避难场所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对应急避难场所设备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应急避难所位置及避难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政务平台、旅游咨讯、街头巷角宣传牌等发布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让居民随手可查可到应急避难场所,使广大市民知晓、爱护应急避难场所,支持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荥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