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进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指标〉的通知》(豫环文〔2020〕115号),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心制定了《荥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建议于2024年7月17日前反馈至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心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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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7日
电话:0371-64622621
2024年7月10日
关于《荥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实现“扛、立、强”三起来战略目标,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指标〉的通知》(豫环文〔2020〕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荥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立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扎实抓好环境风险防控,科学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利用,积极提升循环发展水平,努力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和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三、主要目标
(一)完成荥阳市省级生态市规划编制并由荥阳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责任追究等生态制度得到完善落实,节能、节水及废弃物利用等生态经济得到大力发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等生态空间得到充分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等生态环境目标得到有力实现、绿色建筑、垃圾分类等生态生活措施得到实际践行,省级生态市创建规定的管理规程、基本条件及建设指标全部达到省级生态市考核要求,获得省级生态市命名。
四、主要内容
《荥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创建原则、推进计划、职责分工、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创建原则。明确了工作原则。
第三部分,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及各阶段任务。
第四部分,职责分工。根据创建工作指标任务要求,分解了编制生态文明规划,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十项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分工。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通过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目标、落实任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完善机制、严格考核、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确保我市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心
解读人:李翔
联系方式:16696620233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荥阳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于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7日将《荥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1.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相关企业等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2024年7月17日,共收到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0条。
此次制订《荥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建立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扎实抓好环境风险防控,科学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利用,积极提升循环发展水平,努力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和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