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22〕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制定了《荥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征求意见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荥阳市荥泽大道与文博路交叉口融媒体中心13楼
邮编:450100
电子邮箱:xysdqbclz@126.com
反馈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
电话:0371-64622972
荥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关于《荥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发〔2022〕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24〕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2024〕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荥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三标”意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配合郑州市完成全市PM2.5浓度达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6.5%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至1.2%以下,完成省下达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四、主要内容
《荥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贡献力量。
第二部分,主要目标。明确了到2025年PM2.5、优良天、重污染天数等指标需达到的目标值。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明确了七大项主要任务,一是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发展,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低碳发展,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完善绿色运输体系,四是加强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五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六是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大气环境管理水平,七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考核、实施全民行动,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荥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
解读人:闫晓丽
联系方式:0371-64622972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荥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污染防治攻坚办公室于2024年7月26日—2024年8月1日将《荥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1.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相关企业等征求意见。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止2024年8月1日,共收到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0条。
此次制订《荥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三标”意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