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荥阳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荥阳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按照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合同内容,经研究决定,拟拨付承办企业项目资金60.2万元,用于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6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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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