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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11 15:23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商务、财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国家及省级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和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项目

1、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加盟连锁、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进行标准化、信息化、现代化改造,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重点支持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商业网点进行标准化和智慧化升级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经营设施设备、保鲜冷藏和仓储配送等设施设备、智慧化管理服务等配套设施设备或系统,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和消费体验,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等多种经营模式,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鼓励各类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通过技术赋能、特许加盟、供应链整合和自建等多种形式,下沉乡镇和农村布局建设一批标准化新型乡村便利店,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丰富农村市场供给,提升农村消费品质。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项目

1、重点支持快递物流龙头企业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升级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配齐仓储、分拣、配送、冷链等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和智慧化管理服务等设施设备或系统,引导县域内主要快递物流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入进行业务整合,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打通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

2、支持各连锁商贸流通企业对自建物流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充分发挥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项目。

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建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推广应用新型交易模式,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提升农村实体店铺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为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提供更便捷服务。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适应农村消费需求,整合上架各类消费商品,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项目

1、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和附加值。

2、支持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或电商企业与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立稳定的产销对接关系,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五)提高县域生活服务供给质量项目

1、引导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开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2、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相关企业投资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推动商旅文体等一体化业态聚焦,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实现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我市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重点支持五个方向来推荐拟支持项目。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通过市场化手段推进建设改造。

二、资金支持方式和使用要求

主要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进行奖补。县域商业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有意向参与我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且建设投资内容符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5个支持方向相关企业的均可申报。

(二)项目申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的记录,无重大民事、经济纠纷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未发生逃废债务、拖欠缴纳税款和社保基金等失信行为。

(三)已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杜绝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重复支持。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项目申报流程

1、申报企业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

2、项目初审。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收集项目申报单位(企业)所报项目资料,通过公开遴选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3、项目批复。待项目公示无异议后将批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

4、项目验收、公示。项目完成后,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组成验收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5、资金拨付。待项目公示结束后,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资金拨付。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编写目录和页码,封面列明申报方向和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或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所提供各类复印件、佐证文件等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一式6份,12月18日17:00前,上报荥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电子商务科,相关文件电子版以盖章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yswjdsk@163.com。

联系人:韦世强,咨询电话:15617725188。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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