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荥阳市分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5950.3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52万元;
2、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38万元;
3、郑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85.38万元;
4、荥阳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5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荥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结合项目批准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件)
监督电话:0371-64661398 12317
荥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