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荥阳市分配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4166.62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36万元;
2、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10万元;
3、郑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95.62万元;
4、荥阳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25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荥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结合项目批准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件)
监督电话:0371-64661398 12317
荥阳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