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logo
    00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河南金宏煤业有限公司和郑州金帮煤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实施关闭退出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0-21 09: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0〕10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的河南金宏煤业有限公司和郑州金帮煤业有限公司实施关闭退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一)河南金宏煤业有限公司

1.采矿权人:河南金宏煤业有限公司

2.采矿许可证号:C4100002010111120081952

3.登记机关:原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4.有效期:2012年7月31日—2016年4月30日

5.设计生产能力:21万吨/年

6.地理位置:荥阳市贾峪镇南王村

(二)郑州金帮煤业有限公司

1.采矿权人:郑州金帮煤业有限公司

2.采矿许可证号:4100000820165

3.登记机关:原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4.有效期:2008年6月23日—2017年6月23日

5.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年

6.地理位置:荥阳市贾峪镇朱顶村

二、相关要求

(一)2021年10月20日前,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组织列入本通告关闭退出名单的煤矿企业采矿权人,拆除矿井生产设备,封闭充填矿井井筒,并妥善解决各项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10月底前,由属地乡镇政府向市政府提交验收申请,并由市科工信局牵头组织实施。

(二)煤矿关闭期间及关闭后,属地乡镇政府负责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所有生态修复项目必须达到验收标准。

(三)属地乡镇政府要负责做好矿山关闭期间及关闭后安全管理工作。

(四)采矿权人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注销证照,相关部门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对证照进行注销。

三、保障措施

(一)属地乡镇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郑州市及我市相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做好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工作。

(二)对已确定实施关闭退出的煤矿企业,属地乡镇政府、市资源规划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科工信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荥政文〔2021〕99号)要求,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落实关闭退出措施。

(三)对拒绝、阻碍执行关闭退出的煤矿山企业,将依法强制关闭清理;对阻碍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告。

 

                                           2021年10月21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