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11月30日,荥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评审、招标、项目调整等结余资金818万元。现将结余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5.857931万元;
2、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0.817685万元;
3、郑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1.794458万元;
4、荥阳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9.529926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荥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国家政策相关规定,结合项目批准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件)
监督电话:0371-64661398 12317
荥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