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郑州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安排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管理费等项目17个,资金共计3500万元,现将项目实施计划情况公示公告如下:
一、2022年汜水镇东河南村灾后重建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汜水镇东河南村
2.建设内容:新修沥青道路11570平方米,侧石4560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230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汜水镇人民政府 王彦伟
7.受益对象:荥阳市汜水镇东河南村全体村民
二、2022年汜水镇新沟村灾后重建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汜水镇新沟村
2.建设内容:新修沥青道路8389平方米,侧石3366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168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汜水镇人民政府 王彦伟
7.受益对象:荥阳市汜水镇新沟村全体村民
三、2022年刘河镇陈家岗村灾后重建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刘河镇陈家岗村
2.建设内容:新修沥青道路4079平方米,侧石1216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79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刘河镇人民政府 张海霞
7.受益对象:荥阳市刘河镇陈家岗村全体村民
四、2022年刘河镇分水岭村灾后重建安置区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刘河镇分水岭村
2.建设内容:新修沥青道路9783平方米,侧石3830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195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刘河镇人民政府 张海霞
7.受益对象:荥阳市刘河镇分水岭村全体村民
五、2022年崔庙镇车厂村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崔庙镇车厂村
2.建设内容:新修道路1179米,宽3米,厚15厘米;新修道路489米,宽3.5米,厚15厘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88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崔庙镇人民政府 付金林
7.受益对象:荥阳市崔庙镇车厂村全体村民
六、2022年崔庙镇卢庄村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崔庙镇卢庄村
2.建设内容:新修道路966米,宽3米,厚15厘米;新修道路180米,宽4米,厚15厘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60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崔庙镇人民政府 付金林
7.受益对象:荥阳市崔庙镇卢庄村全体村民
七、2022年高村乡张村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高村乡张村
2.建设内容:新修沥青道路12596平方米,厚6厘米;拆除并新建水泥道路800平方米,厚15厘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147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高村乡人民政府 赵星璨
7.受益对象:荥阳市高村乡张村全体村民
八、2022年高山镇杨桥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高山镇杨桥村
2.建设内容:新修道路1220米,宽3米,厚15厘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67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高山镇人民政府 李 茂
7.受益对象:荥阳市高山镇杨桥村全体村民
九、2022年刘河镇分水岭村生产生活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刘河镇分水岭村
2.建设内容:新修道路1040米,宽3米,厚15厘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52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刘河镇人民政府 张海霞
7.受益对象:荥阳市刘河镇分水岭村全体村民
十、2022年崔庙镇郑岗村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崔庙镇郑岗村
2.建设内容:新修道路1041米,宽3米,厚15厘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52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崔庙镇人民政府 付金林
7.受益对象:荥阳市崔庙镇郑岗村全体村民
十一、2022年刘河镇石庄村道路建设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刘河镇石庄村
2.建设内容:新修道路829米,宽3米,厚15厘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43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出行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刘河镇人民政府 张海霞
7.受益对象:荥阳市刘河镇石庄村全体村民
十二、2022年崔庙镇马寨村机井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崔庙镇马寨村
2.建设内容:新打550米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安装30吨压力罐1套,电缆线400米,管理房1间
3.投资规模及来源:109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用水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崔庙镇人民政府 付金林
7.受益对象:荥阳市崔庙镇马寨村全体村民
十三、2022年贾峪镇石硼村机井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贾峪镇石硼村
2.建设内容:新打600米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30吨压力罐1套,电缆线200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125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用水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贾峪镇人民政府 申振迪
7.受益对象:荥阳市贾峪镇石硼村全体村民
十四、2022年高村乡荆砦村机井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高村乡荆砦村
2.建设内容:新打350米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30吨压力罐1套,电缆线200米,110PE地埋管255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35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用水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高村乡人民政府 赵星璨
7.受益对象:荥阳市高村乡荆砦村全体村民
十五、2022年高村乡后圈子机井工程项目(基础设施项目)
1.实施地点:高村乡后圈子村
2.建设内容:新打350米机井1眼,配套水泵1套,30吨压力罐1套,电缆线200米,110PE地埋管255米
3.投资规模及来源:35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5月—2022年7月
5.预期目标:项目建成后,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解决群众用水问题。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高村乡人民政府 赵星璨
7.受益对象:荥阳市高村乡后圈子村全体村民
十六、2022年高村乡张村鸽子养殖仓储配套建设项目(产业项目)
1.实施地点:高村乡
2.建设内容:新建18117.06平方米仓库鸽子棚6座。
3.投资规模及来源:1953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4月—2022年12月
5.预期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每年将投资额7%的收益,巩固脱贫村集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壮大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高村乡人民政府 赵星灿
7.受益对象:荥阳市建档立卡脱贫户
十七、2022年项目管理费
1.实施地点:荥阳市
2.项目内容:与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验收、造价、竣工决算审核等费用
3.投资规模及来源:62万元(郑州市级财政资金)。
4.建设期限:2022年4月—2022年12月
5.预期目标:保障项目的有效、准确实施、项目资料的完善及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主管部门及责任人:荥阳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宋申旺 吉官正
7.受益对象:项目所在地的全体村民
监督电话:0371-64662463 12317
荥阳市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