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4号文件,提前下达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2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中央资金4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情况和我市少数民族村寨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资金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件)
附件: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
监督电话:0371-64661398 12317
荥阳市财政局
2022 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