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环翠峪管委,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荥阳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重点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请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去年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树牢底线思维,全面压实各方责任,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荥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