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郑州市发布《关于防汛救灾期间社会信用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郑州市信用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发布“郑州市防汛救灾工作社会信用红榜”,捐款捐物支援防汛救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将在政府政策扶持、信用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惠民便企政策。《通知》同时提到,有哄抬防汛救灾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认定列入“郑州市防汛救灾工作失信名单”,并在政府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郑州将发布防汛救灾工作社会信用红榜
《通知》提到,郑州市信用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发布“郑州市防汛救灾工作社会信用红榜”。产生良好信用信息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列入“郑州市防汛救灾工作社会信用红榜名单”,并在政府政策扶持、信用贷款、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惠民便企政策;产生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认定列入“郑州市防汛救灾工作失信名单”,并在政府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什么是企业和社会组织良好信用信息?《通知》指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防汛救灾任务、临时性紧急生产任务、防汛救灾物资供应、捐款捐物支援防汛救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推荐的企业和组织信用信息。
什么是企业和社会组织不良信用信息?《通知》指出,在防汛救灾期间,不服从全市统一指挥和安排,有哄抬防汛救灾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其他违反国家、省、市关于防汛救灾工作要求,并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和组织信息。
另外,为减轻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对因防汛救灾或受灾情影响造成的企业失信记录,经有关部门认定,暂不纳入市信用平台。
对防汛救灾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可以享受“信用加分”
《通知》还提到,全市防汛救灾结束后,个人良好信用信息将作为郑州市个人信用积分“商鼎分”加分的重要依据。信用优秀及以上市民可在图书借阅、养老、医疗、租赁、出行、信贷、旅游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个人良好信用信息是指由信用信息提供者申报,经有关部门认定,对防汛救灾工作做出贡献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
1.参加郑州市防汛救灾及其他地市防汛救灾一线工作人员信用信息。
2.参与受灾群众帮扶救助、卫生防疫一线的工作人员信用信息。
3.参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城乡村居社区安全的志愿者信用信息。
4.参与维护城市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人员,以及后方支援、舆论引导、信息统计等保障人员信用信息。
5.捐款捐物支援防汛救灾的个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
6.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临时性紧急生产任务的企业、在防汛救灾物资供应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的法人及相关高层管理人员信用信息。
7.参加防汛救灾受到国家、省、市、区(县)表彰的个人信用信息。
如何报送信用信息?
此次信用信息的报送方式为个人通过网络上传,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报送。具体报送方式如下: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郑州市常住市民,可随时通过“郑好办”App“商鼎分”栏目上传个人相关证明材料。
2.在全市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单位应当如实、准确收集相关信用信息,并及时推送至市信用平台。
3.报送的个人信用信息必须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具体事项等内容。报送的企业组织社会信用信息必须包括: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体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