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人社局(社保中心)、医疗保障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现将《郑州市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郑州市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实施方案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