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动企业开办零成本。实施新开办企业刻章免费服务、税控设备免费、邮寄免费。
2.加快推进联合测绘成果互认。全面落实全流程联合测绘,统一测绘标准和规则,督促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办理部门真正运用联合测绘成果,将联合测绘运用于项目审批全流程,深入推进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和测绘成果在线共享使用,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3.完善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建立不动产登记风险防范制度,引入第三方商业保险公司,依法依规赔偿由不动产中心引发的经济赔偿责任。
4.提高不动产证业务自主办理水平。在政务大厅增设不动产自助打证机,实现自助打印不动产权证。
5.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积极落实施工图审查费用由市财政承担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6.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和发展,谋划组建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制定机构设立方案。
7.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智慧大数据分析应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智慧大数据分析平台,汇聚全流程、全主体数据,建立公共资源交易数据模型,强化数据融通和价值挖掘,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及时发现各主体可能存在的隐蔽关联,提升交易中心围标串标风险预警及监测能力。为政府决策、公共服务及监管提供数据参考。
8.建立健全电力接入工程政企分担机制。制定延伸电网投资界面属地化政策,出台《荥阳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推动《郑州市电力接入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郑发改能源〔2022〕261号)文件细化落地,对于政府承担的接网工程,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资金拨付机制,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
9.加快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及服务体系建设。建设“荥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数据归集、信息共享、社会监督、联合奖惩等功能。在政务服务大厅增设信用自助查询终端。
10.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由市政府办牵头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定期组织评估已出台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实成效。
11.建立常态化政府兑现承诺的工作机制。由司法局、商务局牵头梳理政府通过印发文件、签订合同等方式对企业依法依规作出的承诺事项,定期就政府承诺事项兑现展开专项行动。
12.拓展企业维权渠道。增设线上线下企业维权服务方式。
13.试行实施产业类项目工程单体竣工提前验收。对于实施工程建设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产业类项目,在单体建筑符合规划、质量、安全、消防、人防要求的基础上,可提前进行单体建筑的联合竣工验收,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实现单一项目的分批次竣工、验收。
14.加强审批窗口管理。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重点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和效率,改进注册登记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完善导办、帮办服务,落实好一次性告知制度,规范代办服务。
15.拓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完善“一网通办、一次办成”和“就近办”事项,新增便民利企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200个。 “当场办”和“就近办”事项覆盖率提高10%以上。
16.加快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平台建设。对接上级部门,持续优化升级“亲情在线”平台。围绕“万人助万企”,持续梳理惠企利民政策,上线财政补贴政策兑付事项;汇聚企业数据,构建企业画像,精准推送惠企政策。
17.分类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探索建立健全基于不同风险等级的施工图审查差别化管理模式,针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立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正面清单。清单以内的项目,取消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调整为事中事后监管;清单以外的项目,严格执行施工图“多图联审”制度。针对建筑装饰装修项目,属于一般类装修的,免于施工图审查;属于特殊类装修的,全面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
18.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探索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使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压缩企业注销办理时间,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探索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推行企业注销清税承诺制。
19.扩大基层“社银一体化”专区覆盖面。推进政务与企业合作,增设基层社银一体化网点。
20.持续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整合更新各类规划信息数据,形成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加强规划信息集成共享,提升项目空间信息查询、规划自动核查、空间初步论证、空间详细论证、部门协同会商、项目查询跟踪、规划实施指引等应用服务能力。
21.全面推行“标准地+承诺制”。变“项目等地”为“地等项目”,帮助企业实现“拿地即开工”,实现“标准地+承诺制”供地常态化。
22.完善不动产项目“验登合一”流程。优化审批流程,竣工备案不作为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将竣工验收备案和不动产登记审批并联办理,不动产实地查看与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现场勘验同时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即完成不动产登记。
23.降低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成本。对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的登记费和证书的工本费予以免收,降低企业不动产登记成本。提供专人服务,由市资源规划局牵头,与房产、税务部门组成联合上门服务小组,现场指导企业实现企业“零跑趟”。依托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线“企业间非住宅类存量房转移登记”一件事,实现该类业务申请、交易审核、契税缴纳、不动产登记、发证全流程“不见面、全网办”。
24.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至公证机构。实现继承类业务在公证机构“一站式办结”。
25.降低纳税成本。压缩流转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简化税费优惠享受程序,规范退税管理。持续推进减证便企利民,推行税收事项容缺办理。
26.强化招标投标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行业监管部门和综合监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出台《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27.创新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对商业金融创新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8.提前开展水、气、暖、电外线施工。对需要在用地红线外增设接入管线的,提前开展市政管网至地块红线的管线规划、设计并进行报批及施工工作。
29.推行营运车辆车检“一站式”服务。推进交通、公安、生态环境数据的共享,优化营运车辆车检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群众等候时间及提供材料数量。增加营运车辆车检服务供给,探索允许具备资质、信用良好的汽车品牌服务企业提供营运车辆维修、保养、检测“一站式”服务。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公开服务项目、流程、价格、投诉电话以及排放检测全过程视频、检测数据等信息,加大对检测机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伪造检测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0.持续构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加强对政府采购行业市场主体的信用分级分类,并进行分类差异化监督管理。将政府采购领域社会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信用信息纳入管理范畴,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31.确保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对各类平台投诉的欠薪案件进行常态化整理分类,交办到相关的工作专班、项目行业主管单位及乡镇、街道,协同各相关单位持续攻坚。
32.逐步推进建立专家库。积极探索对特定领域的抽查,探索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专业人员参与,通过咨询专家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
33.完善网络诉讼服务,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完善5G全流程多场景智慧庭审系统,保证庭审视频超高清、无延时。积极开展在线诉讼,通过细化流程规则、加强诉讼引导、完善系统平台,探索构建从立案到执行的全流程在线诉讼模式。积极推进庭审网络直播,促进庭审规范化、透明化。构建以案释法制度体系,定期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34.推行便捷立案服务。以立案便利度为出发点,加强立案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涉企案件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加强网上大数据统计分析,对超期立案实行督导。完善网上立案容缺受理、跨层级立案等便民立案机制。
35.压缩民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审理期限。加强立案、鉴定、审判、卷宗移转等各流程节点时限管控,严控延长、扣除审限。完善集约执行、繁简分流、速执团队、案件流转流程,强化执行指挥力度。强力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对超过6个月未结的涉企民商事案件,逐件向承办法官发出警示函;对超过1年未结的涉企民商事案件,移送纪检督察部门督促办理。
36.推进商事登记一件“事”线上线下专区建设。打通荥阳市政务服务网商事登记“一件事”各环节系统无缝衔接,增加公章刻制单位、银行开户线上网点选择,真正实现“一网通办”。实现商事登记一站式办理,1个工作日办结。探索企业开办智能审批模式,实现高频事项的审批提速,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智能化审批系统上线,实现经营一般事项的内资企业“线上智能审批”。
37.实现商事登记一件“事”全覆盖。全面推广商事登记一件“事”,2022年底前,使用商事登记一件“事”进行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
38.持续推行一件“事”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民生关切、涉企服务、人才服务、创业创新等重点领域高频服务事项的一网式集成套餐服务。跟踪研判已上线一件“事”办理情况,持续优化流程,完善一件“事”一次办运行规则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延伸基层政务服务,医疗、社保、民政、电信、邮政、生活缴费等方面建设。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围绕“万人助万企”,聚焦“一老一小一青壮”,开发上线更多的惠企惠民服务事项。
39.探索开展“一业一证”改革。坚持“宽准入”,持续加大准入便利度改革步伐。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建立“一证准营”行业综合许可制度,逐步建设行业监管场景。
40.实现100个事项“双免办”。在各类政务服务场景中,通过告知承诺、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核验、行政协助等方式,实行政务服务事项“双免办”,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对系统能够获取电子证照的事项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41.全面推行有诉即办。对市场主体、企业投资者和群众的诉求做到有诉即接、有诉即应、有诉必办、有诉即办,真正实现有无熟人一个样、大小企业一个样、国有民营一个样、内资外资一个样、投资前后一个样。
42.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延伸政务服务受理触角,提升服务功能,健全分层级服务体系,树立 “基层政务服务标杆”。
43.深化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将信用承诺及履约情况嵌入行政审批办事流程,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的信用意识和诚信意识,确保告知承诺工作落实到位。
44.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编制完成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其中。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公开透明程序,使企业形成明确预期,对清单内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执行中不得增加附加条件或限制。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许可一律予以清理。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等办理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提升服务效能。
45.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依照《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优化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探索增加企业撤销及再次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功能。拓展“一网通办”平台功能,推进注销各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一网通办”平台注销模式,持续探索分类处置、同步办理注销模式。
46.持续推进区域评估。探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地震安全性评价、洪水影响评价等事项列入评估范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综合确定,所需费用可以纳入土地成本,实行“净地出让”。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开发区规模、产业布局、园区功能定位,合理选取评估区域,并结合实际情况选取多数项目都需要的事项开展评估,增强区域评估的针对性,确保评估成果得到充分应用。
47.推行“不见面、零跑趟”全程电子化证照办理,提高办证效率。加强人员学习培训,熟悉全程电子化操作业务流程,熟练掌握外网申请、内网审核业务,不断拓宽电子化业务覆盖面。加强政务大厅“全程电子化登记咨询辅导区”建设,工作人员手把手指导办事群众网上申办营业执照。实现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即可在线办理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业务。推进“政银合作”,依托银行网点建立企业电子化辅导区,帮助企业和办事群众通过银行网点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48.实施智慧水务工程,建立城市污水收集主管网及各污水处理厂管网的联通,实现污水处理智能化调配,解决污水处理厂收水不均问题,充分发挥现有排水管网的排水能力,防止因污水处理厂事故或管网受损造成的灾害,实现全市污水处理统筹智能调度。
49.逐步降低不动产登记办理成本。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探索降低企业间不动产转移登记费用。
50.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水平,除复杂事项以及需要现场踏勘、听证论证的事项外,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亮灯预警管理,及时分析研判审批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地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各部门在线使用“一套图纸”,并按照单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
51.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实行全流程电子证照、电子批文、电子签章、电子图纸、电子档案。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文件等事项实行电子证照或电子批文。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电子签章(包括审批部门、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介机构、设计人员的电子签章)。鼓励采用加盖有效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作为申请材料,减少纸质材料扫描录入量。
52.调整提高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不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加大违法施工查处力度,杜绝相关单位和个人将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53.加大力度稳定就业。年内新增城镇就业0.5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55万人,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持续优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大力压缩办结时限,进一步加大网上申办力度。
54.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下决心化解“问题楼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建商品房实现交房即交证。
55.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综合排名排在全省各县前10%以内,保持综合评价全省第一梯队。单项指标排名在全省前30%以内。
56.提升供气能力和供气安全保障。加快建设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立项选址及配套手续办理,促进新建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建设和投运;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制定《荥阳市城镇燃气老旧管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荥阳市区域内运行30年以上老旧燃气管网全部列入更换范围;采用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用户配合的方式,做好荥阳市城镇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确保用气安全。
57.加强二次供水管理。针对当前二次供水管理主体多元化,管理职责不明晰、设施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制定二次供水改造管理解决方案。
58.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以推进动产与权利担保融资服务工作为抓手,稳步推进动产平台登记和相关融资。不断加大对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59.深化银企对接服务。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银企对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
60.大力实施“信易贷”工作。强化“信易贷”平台(郑州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加大“信易贷”模式推广力度,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平台的特色产品。创新信用融资贷款模式,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加快投向优质诚信中小微企业。持续完善企业引导推荐机制,吸引有资金需求企业入驻平台。加强市“信易贷”平台宣传推介,积极提升平台影响力。
61.推动获得电力与开办企业指标联动,将市场主体注册、变更(名称)、注销业务与办电业务相融合,拓宽办电渠道,提前获取企业用电需求,进一步提升办电便利度。
62.提升供电可靠性。进一步完善带电作业管理,加大带电作业与配网工程的结合,遵循能带不停原则,大力开展不停电作业。利用红外测温仪及超声波检测设备,加强各供电所线路特巡的频次及覆盖力度。加大投入智能化设备使用,建立配电自动化主站,加快故障查找速度,减少线路停电面积。扎实开展线路综合检修,加强配电设备停电计划管控,严格执行“一停多用”原则,统筹配网工程、技改大修、检修预试和缺陷处理等检修施工,减少配网预安排停电次数。
63.精简水气暖报装服务流程。在材料、环节、时限“123模式”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取消与水气暖报装无直接联系的一切材料和环节,将办理时限压减35%以上。
64.优化水、电、气、热、排水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市政接入工程如需办理规划许可、占道许可、破绿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的,由公用企业全程帮办代办,对长度不超过200米的继续实行零审批;对长度超过200米的,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办理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对于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破路的,免收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具体要求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执行。
65.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按照省统一技术标准和研究制定的远程异地评标评审软硬件系统技术规范,统一网络环境、专家签章设备、系统接口、音视频设备及传输协议,完善远程异地评标场地设施标准,依托省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管理系统,实现评标场所统一调度、随机分配、科学利用。
66.全面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各采购人、代理机构严格对照《郑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在公开采购文件前应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严禁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或歧视待遇。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与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清除隐形门槛和壁垒,特别是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67.简化政府采购相关证明材料。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试行“信用+承诺”准入制,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8.加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落实力度。推进全流程实现交易进度和流程时效可视化管理,市场主体在线查询交易项目进展、交易环节和办理时限;关键时间节点及周期可提前提醒。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从审批核准到合同订立信息全程公开,鼓励当事人及时更新合同履行及变更情况。推进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公布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增加招标计划发布环节,鼓励招标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前1个月向社会发布招标计划。
69.全面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金融生态。打击、防范恶意逃避债务行为,建立起良好的行为约束,管控好金融风险。
70.落实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范围,依法依规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各类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办公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及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按省、郑州市文件要求制定符合自身工作实际的信用信息指标目录。
71.提升数据共享自动化水平。加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信用信息化投入,逐步淘汰人工录入等原始共享方式,强化行业主管部门业务系统与市信用平台对接,通过数据交换、接口交互等方式,实现信用信息的常态化、自动化共享,不断提升信息共享效率。
72.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升信用主体守信践诺意识。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各政府部门及时、主动开展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培育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
73.持续推进信用承诺归集应用。逐步完善户籍管理、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及证明事项清单,以及消防、农业农村、烟草专卖等领域信用承诺信息,实现各领域信用承诺应用制度全覆盖,将信用承诺信息及履约践诺情况信息全量归集至市信用平台。
74.完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推进企业信用分级分类风险管理,探索“双随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不断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75.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重大决策诚信机制,完善政府决策执行诚信履约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优化多层次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建立政务失信问题重点协调和惩戒制度,大力推进失信政府和国企拖欠治理,确保全市政府机构失信案件“零增长”。推进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承诺、政府债务预防违约、政府统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76.加强特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健全社保医保、水、电、气、仓储物流等数据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共享机制。重点做好尚未入库的特定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现特定信用信息归集种类全覆盖。
77.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及时、全量、完整、准确地将本地、本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推送至市信用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目录覆盖,杜绝误填、错填、漏填,不断提升有效数据量。重点做好全市“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要达到100%。按照省、郑州市的数据归集标准,做好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其他类别行政信息等8类行政管理信息的报送。
78.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户籍管理、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用承诺信息归集应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推进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全面加强双公示。扩展联合奖惩系统嵌入部门业务系统范围,重点做好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府性资金项目安排、国有土地出让、评先评优、融资授信、食品监管、抽检抽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重点领域业务系统嵌入使用,常态化反馈联合惩戒案例。健全和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79.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提高创新主体的自主创新能力,对专利运用效益高,专利产品产值增幅显著的企业,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奖励。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转化和运用。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力争培育省级知识产权强企10家以上。
80.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挥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作站职能,建立健全纠纷调解规则和工作机制,引导行业协会、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等开展行业自律、化解纠纷。
81.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机制。完善现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政策,积极开展“科技贷”与知识产权质押相组合的融资模式。探索商标、版权等其它形式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途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度达到预期目标。
82.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清欠工作部署,抓好《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对企业举报和省转办的清欠问题线索,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导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83.建立群体性证券侵权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积极适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案件示范判决机制,在审理群体性证券纠纷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判决,通过示范效应妥善化解其他关联纠纷案件。适用涉证券期货、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信托或其他理财投资等相关群体性纠纷诉讼代表人制度。投资主体数量较多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案件,无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还是非必要的共同诉讼,均推行诉讼代表人制度。
84.统一裁判标准,提升投资预期。开展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法律适用、审判执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人民法院保护中小投资者的专业能力。针对保护中小投资者涉及案件类型,编制类案审判指南,统一裁判尺度,提高裁判质量。
85.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奖惩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绩效奖励、评先评优、干部考核实现“三挂钩”,奖励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6.拓展营商环境宣传方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营商环境专栏,收集整理、及时更新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制定机关应当把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及时推送到营商环境专栏。
87.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解释、废止情况,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专项清理,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清理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88.打造高效、集约、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式创新,完善联动调解机制,对涉众型案件、信访隐患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审判员、庭长、主管院长多层级联动调解机制和上下级联动化解机制。严格落实无产可破、简单、普通、复杂案件不同结案审限,缩短审理周期,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控制在380天以内。“四评查”与评先推优相结合,每月要评选出优秀文书和庭审各2个,持续提升案件质量。
89.全面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专项行动,构建诚信社会环境。
90.健全破产财产解封沟通协调机制。市法院与公安、检察、税务等部门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共同办理破产企业保全措施及刑事、行政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解除事宜。
91.健全企业破产重整信用修复机制。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可以申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添加相关信息,及时反映企业重整情况;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整相关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探索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赋予符合条件的破产企业参与招投标、融资、开具保函等资格。
92.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发现和整治有案不立、违法立案、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和侦查活动违法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专项检察活动。加强民事监督、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监督。
9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充分发挥行业治理优势,推动各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净化行业领域监管队伍、完善联合监管机制,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制度体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社会治安、乡村治理、工程建设、房地产、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环境保护、信息网络、文化旅游、城市治理、教育、卫生、水利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
94.构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高新技术培育力度,2022年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5家以上,总数突破140家。
95.建设高端创新平台。推进郑州大学超短超强激光平台项目建设。2022年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4家。
96.优化职业资格管理。落实郑州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加快培养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全市全年完成技能培训2.35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2.23万人(含高技能人才0.95万人)。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指导企业对技能岗位人员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全员定级、晋级评价。支持院校建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开展评价活动。2025年底前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备案机构达到30家。
97.实施高质量招商引资工程。重点办好“三个一批”活动,力争“签约一批”项目总额位居郑州前列,开工率位居全省前列。加大对外资项目、尤其是重大外资项目的谋划和招引力度,将外资项目招引纳入“125”计划考核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集中资源解决好重点外资项目落地中的突出问题。
98.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消费活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实施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乡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开展城市书房服务效能考核。开展“乡村文化合作社”试点推广工作。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舞台艺术进乡村、进社区”文艺演出活动136场。
99.加强全市文化艺术类教育培训机构监管。接收并服务158家文化艺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业务联动和监管,引导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以美育人”为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完善教学体系,助力素质教育提升。
100.推进基础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快新增公办幼儿园投用进度,进一步提升公办学位占比,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2022年新增普惠性学位1350个,市区中小学竣工1所,在建2所,有序扩大市区学位供给。
101.提升居民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养老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给予奖补。大力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2 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8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55个。每个社区至少保证有一个老年人就餐助餐点,满足辖区老人就餐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102.建立完善人才服务保障协同机制。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人才住房体系,综合运用人才购房补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方式,租购并举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保障。优先为引进人才办理落户,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服务、出入境、车驾管等服务保障。
103.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渠道,推行“无纸化”评审。加大职称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多渠道政策宣传,扩大基层调研范围,解决企事业单位职称需求。畅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持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全面推行申报、审核“网上办”、证书发放“一站式”服务。
104.出台《荥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关具体实施办法,提升托育机构标准化、示范化水平,积极申报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105.培育壮大医疗卫生业态准入新模式,全面推行诊所备案制改革。推动企业群众执业登记便利化,全市全面推行诊所备案制,进一步构建医疗服务十五分钟医疗圈,进一步激发社会办医活力。
106.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1)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国家、省、郑州市下达任务,加大绩效分级宣传力度,推进绩效分级服务,帮扶指导龙头、配套、民生保障和重点行业企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鼓励达到绩效先进标准,引领企业绿色发展,打造绿色产业链;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期间,对企业按照绩效分级结果实施差异化管理,避免“一刀切”;对企业的深度治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2)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3)推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做好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严格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深度治理及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水平,保障全市土壤环境安全。(4)推动森林绿化覆盖率持续改善,大幅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进一步优化公园绿地布局,年度新建绿地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提升公园游园5个。着力打造与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相适应、具有中原地域特色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